【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十四五”后三年每年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约3000万千瓦,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5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3000亿千瓦时,跨省跨区外送电量超过1000亿千瓦时,均比2022年实现倍增;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发电量接近6000亿千瓦时,跨省跨区外送电量达到2000亿千瓦时。
推动待建在建项目尽早并网。锚定新能源规模倍增目标,全面推进约2亿千瓦在建待建新能源尽早并网,重点包括国家百万千瓦级基地项目第一、二、三批5488万千瓦,乌兰布和、库布其、腾格里沙漠等4个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共4800万千瓦,保障性新能源项目352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4900万千瓦。
【解读】
根据市场调研数据分析,《通知》指出,推动“十四五”后三年每年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约3000万千瓦,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5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3000亿千瓦时,跨省跨区外送电量超过1000亿千瓦时,均比2022年实现倍增;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发电量接近6000亿千瓦时,跨省跨区外送电量达到2000亿千瓦时。
为了实现新能源规模倍增的目标,《通知》还提出要推动待建在建项目尽早并网。其中包括约2亿千瓦在建待建新能源项目,重点包括国家百万千瓦级基地项目第一、二、三批5488万千瓦,乌兰布和、库布其、腾格里沙漠等4个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共4800万千瓦,保障性新能源项目352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4900万千瓦。
这些项目的尽早并网将有助于提高新能源发电的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优化能源结构。此外,跨省跨区外送电量的增加也将有助于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区域能源合作和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通知》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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