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12月14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上网电价机制: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项目,继续执行2023年上网电价机制。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50%、7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45%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全容量并网的光伏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 65%、7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光伏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55%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新增合规新能源项目(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21日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全电量参与清洁能源市场,并按照清洁能源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和结算,上网电价超过清洁能源市场均价的部分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按用电量等比例分摊。
已发电但未全容量并网的,月度上网电量暂按清洁能源市场月度交易均价结算,待全容量并网后,根据全容量并网时间对差额部分进行清算。
同时,具备条件的新增新能源项目可纳入绿色电力交易范畴,更好体现新能源绿色电力价值。
【解读】
这项《通知》关于上网电价机制的明确,涉及到新能源项目并网的时间和补偿机制,以及清洁能源市场交易的规则,其中提出:
对于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项目,继续执行2023年上网电价机制。这意味着在这段时间内并网的项目,其上网电价将按照既定的机制进行。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50%,以及7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45%将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这意味着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将得到一定的补偿,以弥补与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差额。
类似地,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全容量并网的光伏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65%,以及7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光伏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55%也将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新增合规新能源项目(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21日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将全电量参与清洁能源市场,并按照清洁能源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和结算。这意味着这些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将受到清洁能源市场交易规则的约束。
对于已发电但未全容量并网的,月度上网电量暂按清洁能源市场月度交易均价结算,待全容量并网后,根据全容量并网时间对差额部分进行清算。这确保了已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在未全容量并网期间也能得到合理的处理。
具备条件的新增新能源项目可纳入绿色电力交易范畴,这更好地体现了新能源绿色电力价值。这意味着新能源项目不仅可以按照常规的电价机制进行交易,还可以通过绿色电力交易来体现其环保价值。
总的来说,这项《通知》为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机制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有助于促进新能源的发展和应用,同时也确保了新能源项目在清洁能源市场中的公平竞争和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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