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6月3日,湖南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文件明确,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应充分评估站址作物现状及作物规划,选取适宜种植的作物,原则上单位面积生产产值应不低于周边种植该类作物生产产值的80%。
农光互补项目场区范围分为农业可用区域和农业不可用区域,应尽量减少农业不可用区域在农光互补区域总面积中的占比,原则上该比例不应大于10%。
基础结构之间的列间距不宜小于4.0米,行间距不宜小于6.0米,否则2个基础结构之间的区域列为农业不可用区域。光伏板下沿离地高度应根据下方农业生产需求确定,原则上不低于2.0米。
【解读】
这段文件内容主要围绕“农光互补项目”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了阐述。研究报告显示农光互补项目是一种将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创新模式,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能源的可再生发展,以下是对文件内容的详细解读:
1、作物现状及作物规划评估:
文件强调了在农光互补项目建设中,需要对站址的作物现状及作物规划进行充分评估。这意味着在项目选址和规划阶段,必须考虑当地的农业生态环境、作物种类、生长周期等因素,确保所选作物与光伏设施能够和谐共存,互不干扰。
同时,文件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生产产值要求,即单位面积生产产值应不低于周边种植同类作物生产产值的80%。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农光互补项目在提升土地综合效益的同时,不损害当地农业生产的利益。
2、农业可用区域与不可用区域的划分:
文件将农光互补项目场区范围划分为农业可用区域和农业不可用区域,并明确提出了减少农业不可用区域占比的要求。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光伏设施的建设不会对农业生产造成过大的影响,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具体来说,文件规定农业不可用区域在农光互补区域总面积中的占比原则上不应大于10%。这意味着在规划光伏设施布局时,必须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的需要,尽量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干扰。
3、基础结构布局与间距要求:
文件对农光互补项目中基础结构的布局和间距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来说,基础结构之间的列间距不宜小于4.0米,行间距不宜小于6.0米。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光伏设施之间的空间足够宽敞,方便农业生产的进行。
如果基础结构之间的间距小于规定值,那么这些区域将被列为农业不可用区域。这一规定有助于在规划阶段就避免出现对农业生产造成过大干扰的情况。
4、光伏板下沿离地高度:
文件还规定了光伏板下沿离地高度的要求。这一要求需要根据下方农业生产的需求来确定,但原则上不应低于2.0米。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光伏设施不会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遮挡或压迫,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这段文件内容对农光互补项目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旨在确保项目在实现能源可再生发展的同时,不损害当地农业生产的利益,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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