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支持高速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8月15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支持高速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支持“高速+光伏”。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牵头编制“高速+光伏”建设规划,充分利用服务区、停车区等沿线设施建筑物屋顶,统筹利用道路红线内边坡、隔离带、立交区等路域空间,以及道路红线两侧部分低效存量土地,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后推动实施。审核同意后的光伏项目由属地政府分段备案,电网企业根据装机规模出具并网意见,就近接入电网,执行分布式光伏政策。电网不满足接入需求的,由项目业主建设接网工程。
【解读】
政策研究报告显示,这份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在高速公路领域推广“高速+光伏”模式的政策指导,旨在通过合理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的各类空间资源,包括服务区、停车区等建筑物的屋顶,以及道路红线内的边坡、隔离带、立交区等路域空间和道路红线两侧的部分低效存量土地,来建设光伏发电设施,以此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并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具体解读如下:
1、牵头单位与规划编制:文件明确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编制“高速+光伏”的建设规划。这意味着高速公路管理方将承担起推动这一项目落地的主体责任,包括前期调研、规划设计、资源整合等工作。
2、空间资源利用:规划要求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的多种空间资源,包括建筑物屋顶、边坡、隔离带、立交区等路域空间,以及道路红线两侧的部分低效存量土地。这种全方位的利用方式,旨在最大化地挖掘高速公路的潜在价值,为光伏发电提供充足的场地支持。
3、审核与备案流程:规划完成后,需报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这一步骤确保了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避免了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审核同意后,光伏项目将由属地政府分段备案,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划分。
4、并网与接入政策:电网企业将根据光伏项目的装机规模出具并网意见,并就近接入电网,执行分布式光伏政策。这意味着光伏发电设施所产生的电力将能够顺利接入电网,为当地乃至更广泛的地区提供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同时,分布式光伏政策的执行也将为项目带来一定的政策优惠和补贴支持。
5、接网工程建设:在电网不满足接入需求的情况下,由项目业主负责建设接网工程。这一规定确保了光伏项目的顺利并网运行,同时也明确了项目业主在接网工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所述,这份文件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和操作流程,为“高速+光伏”模式的推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它不仅有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综合利用价值,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发展,还有望为当地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推动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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